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1年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啤酒瓶、密胺餐具、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膜袋、容器、工具、编织袋)、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陶瓷餐(饮)具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5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50批次产品。经检测,1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73%。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2021年吉林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附件: 2021年吉林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1年3季度,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啤酒瓶、密胺餐具、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膜袋、容器、工具、编织袋)、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陶瓷餐(饮)具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5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50批次产品。经检测,1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73%。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附件:2021年吉林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