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C20200700150 项目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28,000.00元 最高限价: 828,000.00元 采购需求: 第一包: 最高限价: 307,900.00元 第一包序号产品名称是否进口抽查批次1服装否102絮用纤维制品53家具54儿童玩具205学生文具206孕婴用品(非服装)57孕婴服装58日用防护型口罩109儿童用爬行垫510老年人用鞋511童鞋10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513卫生纸1014食品用(塑料、纸包)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2615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516消防应急照明产品517干粉灭火器518建筑用防水卷材1019化肥10合计 176第二包: 最高限价: 336,500.00元 第二包序号产品名称是否进口抽查批次1车用柴油否1202车用乙醇汽油503船用燃料油54发动机冷却液55润滑油56车用尿素水溶液307机动脱粒机88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8合计 231
第三包: 最高限价: 183,600.00元 第三包序号产品名称是否进口抽查批次1老式成镜否52定配眼镜83学生校服74电水壶55电热毯56洗衣粉(液)107湿巾58手洗餐具洗涤剂149瓦楞纸箱1010低压电器元件511电线电缆1512电磁炉513室内加热器514塑料购物袋5合计 104(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中具体时间规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投标人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应提供CMA证书附表证实)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4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 )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22 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现场领取: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2105室; 线上领取:1、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所列材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须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电话),代理公司收到后将免费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领取表及以上所有材料打印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在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并交给代理机构。 方式: 现场领取/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2105室 )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2105室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 联系方式: 1384155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2105室 联系方式: 0415-2263999 邮箱地址: lnzc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人民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707010309221059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电 话: 13390450858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