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4-003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316 项目名称: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水质检测(3个街道) 最高限价: 1300元/次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水质检测(2个街道) 最高限价: 1300元/次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六、开启 七、公告期限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可兼投不兼中; (2)疫情期间,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syzwztb@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需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若未发送报名材料或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0-1号 联系方式: 024-3125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喆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号万鑫国际大厦C座12A20室 联系方式: 024-31142396 邮箱地址: syzwztb@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喆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07018010181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莹莹 电话: 024-31142396 沈阳喆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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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于洪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